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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9-12-06 16:08:52
尊敬的股票期权投资者:
因交易所即将推出沪深300ETF期权,根据监管规定及合同约定,我司于2019年12月3日对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合同》(含风险揭示书)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合同(2019版)》(以下简称“2019版合同”)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公告。
请您详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中“2019版合同”内容,若您对所修订内容有异议,可于2019年12月11日前(含该日)到您开户的营业网点书面提出;自本公告之日至2019年12月11日(含该日)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将视为同意本次合同修订,知悉并接受“2019版合同”全部内容,则“2019版合同”自2019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
具体修订内容以附件《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合同(2019版)》为准。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
附件3-1:股票期权经纪合同-20191202(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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