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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9-07-11 16:35:23
关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账户
单一客户科创板证券持仓集中度控制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自2019年7月22日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采取以下方式对信用账户单一客户科创板证券持仓集中度进行控制:
1、信用账户单一客户单一科创板证券持仓规模占该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
单一客户信用账户无负债时,买入科创板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科创板证券市值占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50%;
单一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300%的,买入科创板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科创板证券市值占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25%;
单一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300%但不低于240%的,买入科创板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科创板证券市值占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20%;
单一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240%但不低于180%的,买入科创板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科创板证券市值占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0%;
单一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80%的,买入科创板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科创板证券市值占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5%;
附表1:信用账户单一客户单一科创板证券持仓规模占该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
注:上述内容于2019年7月22日开始实施。
2、信用账户单一客户科创板证券持仓规模占该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
单一客户信用账户无负债时,买入科创板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科创板证券总市值占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60%;
单一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300%的,买入科创板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科创板证券总市值占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30%;
单一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300%但不低于240%的,买入科创板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科创板证券总市值占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25%;
单一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240%但不低于180%的,买入科创板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科创板证券总市值占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
单一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80%的,买入科创板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科创板证券总市值占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0%;
附表2:信用账户单一客户科创板证券持仓总规模占该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
注:上述内容于2019年7月22日开始实施。
3、信用账户单一客户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以下简称“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 的科创板证券持仓规模占该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
单一客户信用账户无负债时,买入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的科创板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的科创板证券总市值占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
单一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300%的,买入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的科创板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的科创板证券总市值占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0%;
单一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300%但不低于240%的,买入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的科创板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的科创板证券总市值占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5%;
单一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240%的,买入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的科创板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的科创板证券总市值占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
附表3:信用账户单一客户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科创板证券持仓总规模占该客户担保资产的比例
注:上述内容于2019年7月22日开始实施。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