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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辅导协议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新材”)于2016年3月31日签署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由太平洋证券担任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并于2016年4月5日报送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结合目前宏观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以及久日新材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变化,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决定终止太平洋证券对久日新材的辅导工作,并签订了本《<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之终止协议》。
 
附件: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辅导协议.pdf